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及校内奖助学金等。
对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二年级以上在校生实施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标准分别为本专科学生8000元和5000元/生.年,硕士研究生2万元/生.年,博士研究生3万元/生.年。
国家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设立了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为硕士研究生8000元/生.年、博士研究生10000元/生.年(可分档实施)。
对所有大学生可实行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资助面为在校学生总数的20%,生均标准为3000元/生.年(在2000—4000元范围内由高校自主分设2—3档);中央高校硕士研究生6000元/生.年、博士研究生15000元/生.年;地方所属高校硕士研究生不低于6000元/生.年、博士研究生13000元/生.年。
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情况,在学校的组织下学生可利用课余时间申请勤工俭学岗位,劳动报酬将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