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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怀侥幸!在关键时期,渠县男子酒驾被罚得青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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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16 13:18:43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近期,随着疫情形势逐步好转

生活逐步进入正常轨道

道路上的车子开始多了起来


为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连日来,

渠县交警开展了

重点交通违法行动!

在这关键时期,竟还有人酒驾!
令人气愤!


3月14日22时许,渠县交警大队五中队在渠县环城路路段开展重点交通违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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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辆车牌号为川S25XXX的东风牌小型普通客车从万兴广场方向驶入检查点,当民警对驾驶员毛某进行检查时,发现其身上有明显酒味,立即对其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发现毛某体内酒精含量为7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在对其进一步检查中,民警发现驾驶人毛某持有B2驾驶证,所驾驶的车辆性质为预约出租客运,为营运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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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驾驶员毛某讲,平时都是“拉客”从渠县到达州,当天下班后,考虑到第二天还要上班为了图方便就把车停到加气站,然后就到同事家里玩,晚上喝了一些啤酒。


心想疫情期间,交警应该不会检查,毛某心存侥幸,又去驾车准备回家,想不到刚上路就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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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驾驶员毛某因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被依法处以罚款5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面对处罚结果,毛某对自己的行为懊悔不己。


提醒广大驾驶人,
酒后驾驶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为了你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请远离酒驾,

文明驾驶,安全行车。

来源:达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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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16 13:39:5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喝酒的时候忘记了我的车还在等我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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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16 13:42:5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没记性,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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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16 14:25:0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好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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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16 14:25:0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好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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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16 14:31:4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作为客车驾驶员,平时就要为旅客的安全着想,安全意识就应该要比普通司机强一些,酒驾确实不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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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16 15:16:1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居然还是达运出行的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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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16 16:10:4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喝酒的代价,应该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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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16 16:18:2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这种人不值得同情,凡是喝酒去开车,想过后果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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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16 16:22:2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罚得好!罚轻了不会引起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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