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25日21时10分,临巴所民警接到指挥中心呼叫,有一辆鄂F B2R66车牌的白色长安牌小轿车从賨人谷高速口下高速时,未停车接受医疗检查便直接朝临巴场镇方向驶去。我所民警接到指令后,立即兵分两路出动,依次检查临巴辖区各个停车区和街道巷落。随后在临巴临江停车场发现该车辆,并通知该车驾驶员戴某前往停车场。经现场核实,该车车主戴某于2020年1月19日驾车从福建省福州市出发,经由湖南省于1月20日回到四川渠县。鄂F B2R66车牌也是4年前在湖北襄阳市所上牌。今晚该车系戴某驾驶从渠县前往临巴,车上随行的是妻子黄某。当时下高速的时候,由于车速较快没有及时听到值班人员喊停便径直开走。后二人开车随我所民警送至賨人谷高速进行登记检查,检查结果一切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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