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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切实做好“五一”期间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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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在  2018-4-28 16:40:03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五一”将至,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让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在建工程实际和近期安全生产形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安全保障工作
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抓好“五一”期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建筑工地必须要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建立健全节日安全值班制度,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
1、针对节日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认真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各种漏洞,超前防范,及时解决好施工中存在的问题把安全生产工作抓实抓好。
2、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明确措施、狠抓各项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的落实,做好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和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各项安全保障措施落实到位。
二、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1、检查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项目管理和施工及监理人员配备及到岗履职,执行带班制度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操作工人安全培训上岗,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工程项目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及检查台账等情况;检查脚手架搭设(特别是悬挑脚手架)和拆除,附着式电动爬架安装和运行,支模架、卸料平台、安全通道搭设,建筑起重机械及施工电梯的检查维修保养记录和是否配备起重设备管理人员,土方开挖及深基坑施工的安全防护和安全措施,现场办公生活区临时设施搭设及消防设施和防火措施,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卫生制度的落实,楼层临边、楼梯临边、水平洞口、电梯井口的安全防护设施,施工临时用电情况,施工机具设备使用等情况。
2、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建设单位要牵头组织施工、监理等相关责任单位逐项排查整改,做到“定时间、定人员、定措施落实整改”,严防事故发生。对存在较大隐患的工程该停工的要停工,对不能即刻解决的重大安全隐患要立即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对拒不整改或限期不整改的单位,将严肃进行查处。
3、随着雨季、汛期的到来,各施工、监理企业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控,尤其是深基坑、高边坡的检查与监测;全面检查围墙及塔吊、施工电梯、脚手架等的基础稳固和附墙、拉结及防风装置的情况,对自然灾害引发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做到早预警、早准备、早防范,确实保障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三、严格落实值班制度,保障信息畅通
“五一”期间,各建筑工地要落实值班制度和安全生产情况专报制度,确保“五一”期间安全信息渠道畅通。遇有重大险情或事故,必须按规定及时报告(联系电话7322839  7328939),并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全力组织抢救,将事故的损失和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
特此通知

                                                                                               渠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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