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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女婴药店丢失”:女婴父亲“自导自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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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10 10:04:47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南都讯 记者杨婷 徐勉 连楷 通讯员 岑柏瀚 谢锦焕 刘斯嘉 7月8日晚,一起寻人消息在广州街坊朋友圈内扩散,消息称一名半岁女婴于当日下午在同德围鹅掌坦牌坊一带连同婴儿车一起失踪,寻求街坊提供孩子的相关线索。昨日下午,经警方证实该事件子虚乌有,女婴并未丢失,一直由母亲照顾,孩子父亲因见不到孩子而“自导自演”。
  据网络消息称,7月8日下午3时许,家长在广州市白云区同德围鹅掌坦牌坊附近,突然发现自己的孩子和孩子所坐的婴儿车突然不见。事发后,不少街坊将该消息在朋友圈内扩散、包括天翼广州、潮玩广州等微信公众号也纷纷转载,帮助父母寻找孩子。
  根据该消息留下的联系电话,南都记者联系上了当事人彭先生。
  彭先生说,7月8日下午,妻子和小姨子推着6个月的女儿在鹅掌坦牌坊旁边一家药店门口买药,两人进店咨询,“一扭头,孩子连车带人不见了”,妻子已经报警处理。彭先生称,他通过网络发布女婴的寻人启事,晚上番禺一朋友告诉他在番禺钟村看到孩子的踪影,他次日早上随房东入屋找到孩子,对方是一对夫妻,说抱错了,“使用一样的婴儿车”,孩子随后被带回家。
  据了解,白云警方昨日下午通报称,同德街“失踪”女婴事件子虚乌有。经警方询问,报警人彭某交代其与女婴母亲马某并非夫妻关系,女婴是非婚生育。近期,其与马某因孩子抚养费用等问题产生矛盾,马某不让彭某与女婴见面,而彭某则在8日通过朋友圈散发消息称女婴丢失,并在9日上午向警方虚构情节报警。
  警方表示,对虚构事实谎报警情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将依据法律规定予以治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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