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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渠县公安交警组织警力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交通违法行为乱象整治行动。据统计,当日上午,渠县公安交警共计查处交通违法行为1300起,其中查处摩托车超员30 起,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80起,暂扣摩托车25辆,非法加装遮阳伞 500起,发放宣传单 1500 余份,受教育群众达3000余人。
当日10时许,渠县公安交警加大对城区主次干道、校园与小区、商场等周边路段的巡逻管控密度,并以县车队、老车坝、内洞口、中十字、渠江大桥、二桥等路段为重点整治区域,严厉查处摩托车、电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超员、无证驾驶、加装遮阳伞上道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坚持管罚并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把路面管控落到实处,净化交通通行环境,确保道路畅通有序。
在整治过程中,执勤民警发现大部分电动车驾驶人均存在不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在查处的同时,民警耐心对违法行为人进行教育劝导,亲自示范如何正确佩戴安全头盔,积极引导驾驶人自觉摒弃交通陋习。
据介绍,下一步,渠县公安交警将持续通过固定岗、设卡、巡逻查处、静态查处等方式,加大对城区主干道、次干道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通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使交通违法乱象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确保全县道路交通秩序安全、畅通、有序。
渠县公安交警提示,驾乘电动自行车应自觉佩戴安全头盔,并注意将头盔的卡扣扣紧,确保在发生交通事故时能够起到保护头部的作用。 5月10日,共计出动警力150人次,其余各部门80人次,警车10辆次,根据事故研判分析,在城区事故多发、交通违法突出乱象点持续开展整治,共查处交通违法行为1300起, 其中查处摩托车超员30起,非法加装遮阳伞500起,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80起,暂扣车辆25辆,其他交通违法行为35起,发放宣传单1500余份,受教育群众达3000余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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