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鲁山人民检察院的官方微博,说了一件给他们送锦旗的故事:
河南平顶山鲁山一名16岁的初二学生,强奸了一名17岁的女生,后经鲁山检察官调解,这个男生,已经回到学校上课去了,中秋来临前,家长开心地给检察院送锦旗。
今年暑假期间,鲁山县某中学一名初二学生16岁的男生小赵看上了17岁的女生小花,小赵违背小花的意志,强行和她发生了关系。
强奸犯罪是一种严重侵犯妇女性权益的犯罪,经过当地公安的侦查后,7月24日,鲁山县人民检察院对小赵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随后,案子到了检察机关,承办该案件的检察官那可是一个负责的人,他邀请了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对小花进行心理帮扶。这一帮扶还真管用,小花马上走出了阴影。
这一下,这位检察官的劲头就来了,教育引导犯罪嫌疑人小赵。这小赵变化也是飞快,写下了悔过书和致歉信,痛哭流涕地承认了错误,决心痛改前非重新做人,绝不辜负这位检察官的殷切希望。
被害人走出阴影,被告人也改过学好了。当事检察官很有成就感,据他们说这是“双向保护、优先保护”原则的具体化。当事检察官又找到了被害人和被告人的父母,经过他深入的工作,双方见面一谈,那气氛相当和谐,居然达成了和解。
强奸案的犯罪嫌疑人小赵的母亲自愿赔偿了被害人小花的父母8万元人民币,双方从此谁也不欠谁。
这步完成,9月2日,咱们鲁山县人民检察院将小赵的强制措施由逮捕变更为取保候审,强奸犯罪嫌疑人小赵同学又重新回到了欢声笑语的学校,据说受到了同学们的热烈欢迎。
这一下,把强奸犯罪嫌疑人小赵的父母高兴得死去活来。为了感谢检察官韩昊,小赵母亲送了一面写有“执法为民、尽职尽责、情系少年、倾心相助”的锦旗,还说:“我儿子终于重新回到学校上学了,太谢谢你们啦!”。
检察官们认为,“孩子们成长是我们最大的心愿”,他们还任重道远呢。
对此,强奸犯父母很高兴。于是,咱们鲁山县人民检察院决定把这事儿好好宣传一下,这么好的经验,怎么能不推广一下呢?
可是,微博把这经验登出后,广大吃瓜群众疑惑了!!!
面对广大吃瓜群众的质疑,咱们鲁山县人民检察院9月21日下午删除了相关的微博、微信文章,广大吃瓜群众纷纷给鲁山县人民检察院打电话询问,可对方对这类询问电话的处理方式就是“咔嚓”一声挂断电话。
鲁山检察院前期对案件的刑事和解,在法律上也许不存在太大的问题。出于对两个孩子考虑,在法律的范围内,也是可能刑事合解的。但错就错在不该接收此类锦旗,还如此高调的宣传。难道就没能可能侵犯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吗?难道不会起到反向引导的作用吗?答案是肯定的。
并不是任何案件都可以拿出来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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