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双减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279号)和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市场监管局《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通知》( 川发改价格〔2021〕462号)的要求,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制定了全市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现就我市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义务教育阶段线上和线下学科类校外的培训收费,属于非营利性机构收费,依法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义务教育阶段线上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执行全省统一标准。我市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执行本通知。根据国家义务教育阶段课程设置的规定,在开展校外培训时,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按照学科类进行管理,对涉及以上学科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学习内容进行的校外培训,均列入学科类进行管理。 自2022年1月1日起试行,试行期一年。对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参照本标准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