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在接到受害人报案仅5小时后,渠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成功破获多起盗窃电动车电瓶案,将刚从足浴店出来的犯罪嫌疑人马某(男,41岁,营山县人)抓获。 5月13日12时许 渠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 自己刚买没多久的电动车 停放在路边被盗 接警后 刑侦大队立即开展侦查工作 在工作中 民警发现该犯罪嫌疑人与前期 接到报警的 两起电动车、电瓶被盗案件嫌疑人的 作案手法、体形特征相似 通过监控追踪、分析研判 民警初步判断案件均同一人所为
被盗电动车
在持续追踪中 民警发现 犯罪嫌疑人马某反侦查能力较强 在偷盗电动车后
其一直尽量躲避监控 眼看着嫌疑人的身影消失在监控中 办案民警并没有气馁 为不让犯罪嫌疑人逃脱 民警继续冒雨走访、调取社会监控
为尽快抓获嫌疑人,民警骑电瓶车分头冒雨取证
功夫不负有心人 在刑侦大队和合成作战民警的通力协作下 5月13日下午17时许
民警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 并在桥北街附近 将刚刚从足浴店出来的马某抓获
经查: 犯罪嫌疑人马某是营山县人 无经济来源 因营山紧邻渠县 其长期路过渠县 对渠县情况也较熟 他需要生活,需要钱 没钱时就想各种办法搞钱来生活
2021年5月13日9时许 马某走到渠县老法院斜对面时 看到一辆停在路边的电动车 显示屏是亮起的 他上车便把车骑走了 骑着车绕了几圈后 将车开到天星镇物存储附近 一个电动车维修门市 将车卖掉后坐客车返回城中 找了个足浴店洗脚放松一下 没想到出门便被民警抓获 据其交代 2021年3月及4月上旬 他从营山来渠县2次 分别在 渠县大桥头、妇幼保健院外面、 东城应急管理局、二中对面巷子中 用螺丝刀当作案工具 共偷盗3辆电动车、6个电瓶 销赃后返回营山
在马某销赃的电动车维修门市上 民警成功为群众 追回刚买没多久 价值3900元的电动车 5月14日 办案民警已将电动车返还失主手中 目前 犯罪嫌疑人马某因涉嫌盗窃罪 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电动车行老板陈某胜 (男,58岁,渠县人)
因收购有赃物嫌疑的物品 被公安机关依法治安拘留
任何违法犯罪活动 渠县公安 都将持续发力、长效严打! 同时 渠县警方正告 @所有电动车车行老板及回收行业 不得回收 来源不明、具有赃物嫌疑的任何物品 或有任何帮忙销赃行为 一旦成为违法犯罪者帮凶 公安机关必将依法严惩!
来源:渠县公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