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新帖

八旬老人“告”儿女 巡回法庭解纷争

[复制链接]
发表在  2021-2-28 10:19:37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俗话说:“养儿防老”,儿女是大部分中国农村老人晚年生活的主要依仗,但现实生活中,因子女不赡养老人引发的家庭矛盾却比比皆是。近日,渠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八旬老人的赡养纠纷案件,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3604231b6606022f870d89b3c37afa32.jpg

  基本情况:
  86岁的陈大爷和85岁的杨老太共育有五个子女,除老大为精神病人、生活无法自理外,其余四子女都已成家立业。2020年,陈大爷因病住院,从此生活不能自理,同时也没有经济来源。
  期间,除小儿子外的其他三名子女以“老人一直与幺儿子一起生活”、“老人把钱都给了幺儿”、“在外务工不方便照顾”等理由躲避应尽赡养义务。
  了解案情后,本着“办理一件案件、挽救一个家庭”的原则,渠县法院承办法官决定进行庭前调解。考虑到老人行动不便,办案法官组成合议庭,通过巡回法庭的方式,实行院坝调解。
  在将近两个小时的沟通过程中,法官从情、理、法的角度出发,深入分析,循循善诱,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充分体谅彼此的难处。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老人与子女们达成了调解协议:老两口由其四个子女轮流赡养,每次赡养的时间为三个月;老两口生病产生的医疗费用,扣除可报销的费用外,由四个子女平均承担。
  至此,这起老人赡养纠纷案件终于画上圆满句号,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此次巡回审判,也让旁听的村民受到教育,加大了法治教育力度,提升了群众法律素养,树立了司法公信力。
  法官说法:
  赡养老人、保护老人,是我国家庭关系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动物尚有“乌鸦反哺”、“羊羔跪乳”之举,而作为万物之灵的人类,理应做得更好,让老人都能安享晚年,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才能传承。赡养老人是每个人应尽的责任,不论以任何理由,均不能拒绝赡养义务。(李艳 吴明杭)

渠县网 - 论坛版权1、本主题所有言论和图片纯属会员个人意见,与本论坛立场无关
2、本站所有主题由该帖子作者发表,该帖子作者与渠县网享有帖子相关版权
3、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转载或引用本文时必须同时征得该帖子作者和渠县网的同意
4、帖子作者须承担一切因本文发表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5、本帖部分内容转载自其它媒体,但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6、如本帖侵犯到任何版权问题,请立即告知本站,本站将及时予与删除并致以最深的歉意
7、渠县网管理员和版主有权不事先通知发贴者而删除本文

更多资讯,订阅爱上渠县公众号!
发表于 2021-2-28 10:19:3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美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返回顶部快速发帖快速回复上一主题下一主题返回列表APP下载
关于我们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联系我们
帮助中心
网友中心
购买须知
支付方式
服务支持
资源下载
售后服务
定制流程
关注我们
官方微博
官方空间
官方微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