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渠县明月桥河边摊位上建了一个临时厕所,方便市民,可是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要强制拆除……”24日,渠县市民郑清茂向达州晚报民生热线2382258反映。
郑清茂告诉记者,为发展地摊经济,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在渠县滨河路明月桥路段规划了摊位。他的女儿系二级智力残疾人士,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审批同意他在6号摊位经营“坝坝茶”。因摊位距离公厕200多米,很多茶客不愿多走路,在摊位附近小便。对此,他专门建了一个封闭式的简易临时厕所供茶客使用,可是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他拆除。 临时厕所该不该拆除?记者采访了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一名王姓工作人员表示,为了让城市“五类人员”生活得更好,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在滨河路规划了20个“坝坝茶”摊位,且该地段有免费公厕。 “假如20个摊主都为了方便,每家建一个简易的临时厕所,美丽的滨河路很可能会变成‘臭水沟’”。王姓工作人员表示,郑清茂私自建的临时厕所,既不符合规划又破坏环境,必须拆除。执法人员多次向郑清茂下达整改通知书,他都拒不接受。王姓工作人员希望郑清茂自行拆除临时厕所,否则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依法强制拆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