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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审计局 “三协一通”构建审巡监督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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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在  2021-1-13 10:06:39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渠县审计局加强审计监督和党委巡察的协作配合,“三协一通”整合监督资源,以巡促审、以审助巡,实现信息共享、成果互用,增强巡察和审计监督合力。
  一是建立计划协商工作机制。本着“计划独立,实施融合”的原则,每年初召开巡察办、审委办联席会议,相互沟通融合,两单位在分别确定年度巡察计划和审计计划后充分沟通,形成年度项目联动清单,统筹推进片区审计站工作,根据两单位计划重合项目的实施时间、业务重点共同研究制定年度巡审片区乡镇项目联动方案。原则上两单位不同时进驻同一单位开展工作,对列入联动清单的项目加强工作开展的统筹安排和双向配合。
  二是建立业务协作工作机制。根据年度巡审项目联动方案,加强事前协作,采取“取证方案互通,阶段成果互用”的模式,先行进驻单位制定取证方案时,充分征求后进驻单位的取证建议,形成的阶段性结论可作为后进驻单位的业务依据,做到“巡有重点,审有导向”。加强事中协作,通过“协作函”提供资料支持、印证线索疑点、互通专业经验,充分利用巡察、审计的专业人才库,提升联动实效。加强事后协作,建立双向移送机制,巡察时发现的经济问题,可移送审委办,审委办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开展审计;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政治问题及涉嫌违纪违法线索,可移送巡察办。经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相关结果可以反馈给审委办。在上级机关要求等特殊情况下需要对同一项目共同进驻联动的,由上级机关确定牵头单位、负责人,巡察、审计共同组建项目组,并在项目联动方案中明确组织分工、同步取证、涉密管理细则,互通监督线索,互认阶段性结论。联动项目完成后在各自的巡察报告和审计报告基础上,共同起草项目巡审报告。
  三是建立人员协调工作机制。在开展非同一实施节点的项目联动时,对于难度大、情况复杂、专业性强的项目,实行人员协调机制,按需要抽调对口业务人员进入巡察组或审计组。把抽调岗位作为发现培养的重要平台,每年年底,由审委办和巡察办统一出具抽调人员工作鉴定,存入干部档案。
  四是建立成果互通工作机制。在每年初召开巡察办、审委办联席会议后对照本年度联动清单,巡察、审计分别整理往期已完成巡察和审计的项目报告,并及时通报所涉项目历史报告中反映的重要情况、处理意见及整改要求;必要时,在程序允许范围内相互提供项目报告及过程取证资料。在巡察过程中,把历史审计报告、通报内容作为重点指引与依据线索,将历史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作为巡察重点并反映在巡察报告中抄送审委办。同时,审委办应将巡察发现的重大经济问题及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纳入审计内容进行重点关注,形成正式报告后抄送巡察办。双方共同加强对巡察工作和审计监督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和普遍性问题的研究分析,寻求防范和治理对策,推动形成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并巩固发展。全年对11个村进行审巡联动并公布审巡联动项目,计划在5年之内对全县所有村(社区)审巡完成,在审计过程中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郭世国、龙泳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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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3 10:07:5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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