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如果不能有效制止,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还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必要时还可申请人身保护令。
人身保护令申请证据: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措施的证据,可以是伤照、报警证明、证人证言、社会机构的相关记录或证明、加害人保证书、加害人带有威胁内容的手机短信等。申请人身安全保护措施的裁定,无需交纳任何费用。
人身安全保护令对被申请人有哪些措施?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
(1) 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2) 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3) 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
(4) 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人身安全保护令有效期多长时间?如何执行?
《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条规定: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
《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后,应当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组织。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执行,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应当协助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