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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事关农村所有人,国家两部委发布农村建房“八不准”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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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4 10:18:47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发布最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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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

自然资发〔2020〕1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

近年来,一些地方农村未经批准违法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突出且呈蔓延势头,尤其是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地建房(包括住宅类、管理类、工商业类等各种房屋)行为,触碰了耕地保护红线,威胁国家粮食安全。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高度重视,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现就农村建房行为进一步明确“八不准”。通知如下:

一、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

二、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

三、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

四、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

五、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

六、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

七、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

八、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各地要深刻认识耕地保护的极端重要性,向社会广泛公告、宣传“八不准”相关规定。地方各级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完善土地执法监管体制机制,加强与纪检监察、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形成合力,采取多种措施合力强化日常监管,务必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

对通知下发后出现的新增违法违规行为,各地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肃处理,该拆除的要拆除,该没收的要没收,该复耕的要限期恢复耕种条件,该追究责任的要追究责任,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严肃追究监管不力、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2020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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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4 10:57:4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为什么唯独没有规定城里人一户一宅呢?为什么城市周边占用那么良田建房国家不管黑夜呢?是因为主体是农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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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4 11:40:4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渠县好多房没房产证怎么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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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4 12:27:2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福建
有和公道 发表于 2020-8-4 11:40
渠县好多房没房产证怎么解释

那么容易办到了的话靠关系办证的不就失业了,要知道现在办证你给几千块钱一下就办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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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4 13:01:0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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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4 13:01:1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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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4 14:35:0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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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4 16:44:4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赞赞赞赞赞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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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4 20:02:3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只要关系好什么房都可以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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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4 21:22:4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千万莫当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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