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20-5-25 16:46:5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网友,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渠县公安工作的监督与支持,您的贴文我们已收悉,您在贴文中反映我局民警未到事发现场处警这一情况,经我局相关部门调查核实,当您报警后,您所在地辖区派出所----渠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第一时间安排警力迅速到达了现场,并请您先把车挪走,以免影响正常的交通行驶,也得到了您的支持和配合。
如果您对我们的警务行为有任何异议,欢迎到渠县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反映。
希望您继续关注我们,给予我们工作更多的理解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渠县公安局
2020年5月25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