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寻李某接触者!
李某,系1月30日确诊病人余某的弟媳,49岁,岩峰镇凤阳村人,2月12日确诊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1月25日:
8:00-19:40在家附近杨某(丈夫二哥)家做客,20:00回到家中。
1月26日:
8:00——14:00在附近杨某(丈夫二哥)家做客,后回到家中,未外出。
1月27日: 在家中未外出。
1月27日晚23:50 收入渠县高新医院医学观察至2月9日22时。
2月9日22时 在渠县人民医院传染科隔离治疗至今。
请其他与患者密切接触过的人员第一时间主动联系渠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指挥部办公室(0818-7322042),渠县疾控中心(0818-7322049),配合当地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防治工作,接受医务人员上门登记和检查。同时密切关注自身健康状况,坚持每天(上午、下午各一次)自动监测体温,期间如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请立即到就近公立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就诊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