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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警方通报6起涉及新冠肺炎疫情传谣案例当事人均被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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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7 08:20:4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近日,在全国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之际,四川网民肖某、登某、唐某、孙某、张某和何某6人在网上编造、散布谣言被警方依法处理。
1月22日,安岳县网民肖某在QQ称:“最近新型病毒有点凶,咱川渝两地都发现了病例,最近出去各位做好防护措施哈”“县城已经死了一个了”“卫生院隐瞒了消息,还没有报上去”。经与安岳卫生部门核实,该信息不实。目前,肖某因散布谣言被属地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1月25日,德格县网民登某发布藏语疫情谣言,内容经翻译为“甘孜州(德格县)龚垭乡13个人都被一汉族人传染了,请大家一定注意。”经核查,该信息不实。目前,登某因散布谣言被属地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1月25日,纳溪区网民唐某在微信群内发布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谣言信息称:“纳溪一例疑似患者已经确认,但逃跑了。”经与区卫健部门核实,该消息为谣言。目前,唐某因散布谣言已被属地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1月25日,自贡市网民孙某在微信群内传播不实言论,称“此次疫情系解放军传播病毒导致”。目前,孙某因散布谣言属地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1月25日,绵竹县网民张某在微信群发布一段视频,称“绵竹富新已出现感染者”。经核查,该视频不实。目前,张某因散布谣言被属地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1月26日,旺苍县网民何某将网上流传的:“韶关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感染应急指挥部公告 第一号“的文章进行部分文字变更,将“韶关市”改为“广元市”在本地一群中发布,后被广泛转载到其他群,造成恶劣影响。目前,何某因散布谣言被属地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以上6人均系道听途说,恶意编造、散布谣言,制造恐慌,造成恶劣影响,已被警方依法处理!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四川警方提醒广大群众:一定要从官方途径了解疫情信息,切勿相信、转发微博、贴吧、微信等互联网自媒体平台上出现的与疫情相关的不实信息,更不要编造、发布不实信息。
网警重申: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对于编造,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希望广大网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良好网络环境,团结一心,共同抗击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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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7 08:50:5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依法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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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7 08:54:2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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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7 11:50:1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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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7 12:23:0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严惩不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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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7 20:17:3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大家都不要相信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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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8 12:57:1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我相信我们的党,我们的政府是这个世界上最想我们安居乐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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