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春运期间渠城车辆通行线路调整、临时停车
场点设置的通告
为确保春运期间广大市民拥有安全、畅通、祥和的交通出行环境,经请示渠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从2020年1月15日(旧历腊月二十一)凌晨0时起至2020年1月31日(旧历正月初七)凌晨0时止,对渠城车辆通行线路、临时停车场点设置进行调整,现特通告如下:
(一)车辆通行线路调整
1、经渠江二桥入城车辆禁止左转驶入八一街,八一街下段实施单向通行,只准车辆从下十字往中十字方向行驶;八一街上段向中十字方向行驶车辆禁止左转、直行,只准右转通行。
2、北大街下行至内洞口车辆禁止左转、直行,只准右转通行。
3、马家巷上行至内洞口车辆禁止右转、直行,只准左转经石子岗隧道通行
4、胜利街行驶至下十字路口车辆禁止左转,只准右转通行。
5、和平街县政府方向下行至下十字路口车辆禁止左转、直行,只准右转通行。
6、所有办理内城区入城证的车辆在08:00--20:00之间禁止驶入内城区。
7、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行驶路段、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公交车按原有路线通行。
(二)设置临时停车场、停车路段临时停车场
1、开放渠县第二中学、渠县职专、渠江三小、渠县第三中学等学校适合停车的操场、长德商贸城等地点作为临时停车场。
2、春节期间,各单位院坝尽量允许社会车辆停放。
临时停车路段:老城区和平街、八一街、工农街、马家巷、蔡家巷、后溪街、胜利街、南大街、营渠路、万兴广场区域道路、华中路北大街、人民街,东城区五井路西段、冠子路、宕渠大道西路、潜江路等非停车区域禁止一切车辆停放;老城区环城路一线、东城区非城市建成区道路允许小型车辆在道路两侧有序靠边停放。禁止停在十字路、丁字路、人行道、人行过街横道、消防通道及小区大门等路段。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秩序。春运期间,所有车辆必须按照本通告指定的线路、时段通行,若有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律按相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理。
渠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