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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河长制工作在抓机制体制建设的同时,注重工作创新,按照县委、县政府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河长制示范创建工作的要求,对达到河长制示范乡镇创建标准的渠江镇、丰乐镇、鹤林镇、文崇镇、宝城镇、渠南镇、屏西乡、李渡镇、大义乡、临巴镇共10个乡镇予以命名为河长制工作示范乡镇,对达到河长制示范水库创建标准的柏林水库(贵福镇、柏水乡)、卓娅水库(报恩乡)、杜家沟水库(嘉禾乡)、三八水库(巨光乡)、石河溪水库(土溪镇)予以命名为河长制工作示范水库。
柏林水库(图|代泽林)
一、及早谋划,狠抓落实 据了解,此次复查工作坚持科学统筹、目标导向、体现差异、客观公正的原则,各创建乡镇、水库按照示范标准要求,进行自查自验、现场验收,并向渠县总河长办公室提出创建的验收申请。 在各创建乡镇、水库提交验收申请后,由县委目标办牵头,渠县总河长办公室负责组织县级河长联络员单位、县河长制办等部门严格按照复查要求,对渠江镇等30个申请验收示范乡镇、9座申请验收示范水库进行了逐一复查验收。经过细心考量,层层甄选,对示范创建合格的10个乡镇、5座水库征求了县纪委、县维稳办、县安监局、县环保局、县卫计局等拥有“一票否决”权部门意见。最后,对达到示范创建的乡镇、水库予以报请县委、县政府进行了通报表扬。
二、奠定基础,纵深推进 可被县委、县政府命名为河长制工作示范乡镇、水库的,由县级财政分别补助每个乡镇、水库所在乡镇10万元、6万元工作经费,专项用于开展河长制工作。此次示范乡镇、水库创建工作的圆满完成,为渠县今后开展河长制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此举措调动了各乡镇、村(社区)两级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夯实了河长制各项工作,加快建立了河库长效管护机制,标本兼治推进了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综合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督六大任务。
三、成果拓展,引领示范 在充分吸收此次河长制示范乡镇、水库创建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渠县推进落实河长制工作实际情况,为将全面推行河长制示范乡镇、水库创建举措落地生根,统筹制定了2019年河长制工作示范创建计划,争创河长制示范乡镇全覆盖。获得示范命名的乡镇、水库所在乡镇,将继续发扬成绩、苦干实干、奋勇争先、再添措施,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努力把河流、水库治理好、管理好、保护好,努力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强县发展目标。
(审签领导:王森杰 供稿人:蒋金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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