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新帖

一名男子讨钱爬高压线铁塔 扰乱治安被拘留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7-13 10:02:36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 来自美国

一名男子讨钱爬高压线铁塔 扰乱治安被拘留

一名男子讨钱爬高压线铁塔 扰乱治安被拘留

救援现场

一名男子讨钱爬高压线铁塔 扰乱治安被拘留

一名男子讨钱爬高压线铁塔 扰乱治安被拘留

救援现场围观群众

人民网海南视窗屯昌7月12日电 7月11日晚9时许,一名40多岁的男子因讨要赔偿金,竟爬上屯昌县屯城镇昌盛路一高压线铁塔,险象环生,所幸营救及时才没有酿成惨剧。
7月11日晚9时许,屯昌县屯城镇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有人爬到昌盛路县委大院对面的高压电线铁塔上,疑似要自杀。接报警后,派出所值班民警会同消防、供电、医院救护等部门立即赶赴现场处置。
当救援民警到达现场时,只见一名裸着上身的男子,攀附在10多米高的铁塔上大喊大叫,头顶数米就是高压电线,十分的危险。救援人员立即设置警戒区,疏散无关人员。由于现场情况比较复杂,救援人员坚持以说服教育为主,耐心地用话筒向他喊话,希望他自行下来,而男子却置之不理。经过近2个小时的对话,救援人员在说服教育失效的情况,果断采取高压水枪辅助的方式进行强攻,终于将该男子从高压铁塔上营救下来,一场近2个小时的闹剧终于结束。
据了解,该男子叫胡某华,江西省南昌市人,2013年3月与合伙人李某权(广西省大化县人)一起驾驶拖拉机到屯昌县屯城镇家宝村运输菠萝,由于操作不当,拖拉机侧翻,导致右腿膝关节以下截肢。2013年12月,屯昌县人民法院依法做出判决,要求被告人阳光财产保险公司与李某权分别向胡某华赔偿12万元和22.3万元。阳光财产保险公司已付给了胡某华12万元,而李某权一直未履行法院判决确定的义务。
2014年11月,胡某华称其妻病重,要求屯昌县人民法院帮助其拿到赔偿金救治妻子,由于李某权不知去向,拿不到赔偿金,胡某华情绪异常激动,竟爬上了屯昌县委县政府对面高压电线铁塔以死相要挟,后被制止。2015年4月,胡某华再次以妻子患子宫癌为由,在讨要赔偿金未果的情况下,闯入屯昌县委县政府办公大楼,扬言要跳楼,被及时制止。
据悉,胡某华在2014年11月和2015年4月的上访中,屯昌县信访局、屯昌县人民法院已经分别给予救助金3万元和5万元。
7月11日上午,胡某华再次到屯昌县人民法院上访,欲再次申请司法救助,执行法官向其释法说理,说明其情况不符合救助条件。当天晚9时许,胡某华爬上屯城镇昌盛路县委大院对面的高压电线铁塔,便出现了前面惊险一幕。
警方表示,因为讨要赔偿金而采取爬电线杆、跳楼等行为不仅侵害了其他市民的正当权益,而且还占用了大批的警力和救援设备,给救援部门造成不必要的负担。胡某华的过激行为不仅实现不了自己的诉求,还引来近千名市民围观,导致该路段交通堵塞和屯城镇城南片区大面积停电近2个小时,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被依法处予以行政拘留十天,并处五百元罚款。(华慧、邓积钊、余军军)
(人民网-海南视窗)
本文由 渠县网 www.quxian.cn  整理提供:

渠县网 - 论坛版权1、本主题所有言论和图片纯属会员个人意见,与本论坛立场无关
2、本站所有主题由该帖子作者发表,该帖子作者与渠县网享有帖子相关版权
3、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转载或引用本文时必须同时征得该帖子作者和渠县网的同意
4、帖子作者须承担一切因本文发表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5、本帖部分内容转载自其它媒体,但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6、如本帖侵犯到任何版权问题,请立即告知本站,本站将及时予与删除并致以最深的歉意
7、渠县网管理员和版主有权不事先通知发贴者而删除本文

生活在渠县 爱上渠县网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返回顶部快速发帖快速回复上一主题下一主题返回列表APP下载
关于我们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联系我们
帮助中心
网友中心
购买须知
支付方式
服务支持
资源下载
售后服务
定制流程
关注我们
官方微博
官方空间
官方微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