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每年3至6月 是鱼类繁殖的主要时节。 为确保我市水生生物多样性, 3月1日起, 达州将进入为期四个月的禁渔期, 我市境内天然水域全面禁渔。 ↓↓↓ (一)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从事游钓和水禽放养及扎巢取卵、挖沙采石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并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销售、收购在禁渔区、禁渔期内捕捞的渔获物的,没收非法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可并处相当于实物价值1至5倍的罚款。 (二)违规在长江流域重点水域进行增殖放流、垂钓或者在禁渔期携带禁用渔具进入禁渔区的,责令改正,可以处警告或1000元以下罚款。 (三)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四)禁渔期间,阻碍、抗拒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转发周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