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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这几人卖淫嫖娼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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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9-22 17:46:21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 IP未知

近日

渠县公安加大了

卖淫嫖娼违法行为

清查力度

对此类违法行为

绝不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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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16日
渠县公安局治安大队
在对辖区进行治安巡查时
敲开了某小区
附近的一处房门
“我们怀疑你们从事
卖淫嫖娼行为
请配合我们调查。”
床上的一对男女
慌张的起身穿衣
“警官,冤枉啊
我们是夫妻啊!
可惜在警察蜀黍
充足的证据面前
再多谎言也显得苍白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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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案后两人对自己的违法事实
供认不讳
在该场所刘某
(女,41岁,广安人)
向肖某(男,52岁,渠县人)
以400余元的价格提供
违法服务
目前
两人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2022年9月18日
渠县公安局渠江派出所
对已侦办完成的
卖淫嫖娼案件
开展进一步侦查
在对重点区域
行摸排走访时将涉嫌
容留他人卖淫的嫌疑人抓获
目前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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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17日
恰逢宝城镇赶集日
渠县公安局宝城派出所
接到群众匿名举报
有人在鸡鸭鱼市场旁卖淫嫖娼
接到举报后民警立即根据
群众提供的线索赶往现场
通过走访摸排
当场抓获4名违法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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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
嫌疑人姚某红
(女,46岁,渠县人)
以40元的价格为嫌疑人
胡某华(男,73岁,渠县人)
提供违法服务,同时
嫌疑人熊某友
(男,69岁,定远人)
在与其讲价过程中被警方抓获
其中,嫌疑人张某全
(男,72岁,宝城人)
因为其提供卖淫容留场所
而被警方抓获
目前4名违法嫌疑人
均已依法行政拘留

什么是嫖娼

      嫖娼是指非法的性交易,不特定的同性之间或者异性之间以金钱、财务为媒介发生性关系。“嫖娼”是一种社会中存在的不良现象。它本身就是违法的行为,不仅会影响家庭和谐浪费金钱,而且对自己的身体健康是极其不负责任的表现,百害而无一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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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以下情节将触犯刑法
第一,根据刑法第三百六十条规定的传播性病罪,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第二,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尽管卖淫嫖娼是具备自愿性的钱色交易,但不能排除在过程中行为人存在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其他手段侵犯妇女性自主权的行为,则可能构成强奸罪。
 
第三,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第四,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一条,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如果嫖娼行为涉及多人且有未成年人,则可能构成犯罪。
   
第五,若行为人嫖娼后拒付嫖资,是否构成财产犯罪,则存在较大的理论争议,但我国民法典规定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以及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卖淫嫖娼缔结的“合同行为”自然无效。因此,在我国嫖资不受民法保护,司法实务中也尚未以财产犯罪追究拒付嫖资者的责任。

一失足成千古恨,嫖娼和吸毒一样,毁人生!

警方提醒


卖淫嫖娼是违法行为
不要图一时之快
而触碰法律的底线
足浴店及宾馆负责人
更要遵纪守法
合规经营
切莫被一时的蝇头小利
所诱惑而失去本心
最终导致家庭破裂,身陷囹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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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9-22 19:58:2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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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9-22 20:30:4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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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匿名  发表于 2022-9-22 20:36:31 | 来自四川
后溪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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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9-22 20:56:0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我*,41岁,还要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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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9-22 22:23:5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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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9-22 22:50:1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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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9-22 23:53:0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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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9-23 06:00:2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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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9-23 10:08:4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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