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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渠县通报3起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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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8-13 12:54:3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 来自北京
四川省渠县通报3起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典型案例


海峡网 2022-8-12 16:02
为持续深入整治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强化警示震慑效应。现将3起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原渠江镇南坝社区居委会主任兼6组组长王勇违规划归补偿款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2019年1月,王勇在没有征得南坝社区6组大部分村民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决定将修建渠江四桥所赔偿的鱼塘土地补偿款和青苗补偿款划归承包鱼塘的南坝鸿运养殖场经营者所有,侵害了群众利益。2022年5月,王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渠北镇四级主任科员陈祖勇挪用群众农保款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2020年4月至11月,陈祖勇在收取渠北镇群众农保款后,未按要求及时将农保款缴费到税务机关,并将部分费用挪作个人生活开支、购买彩票、偿还债务等,导致当地部分群众未能享受农保政府补贴或少领取农保退休待遇。2022年7月,陈祖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三、李馥镇原绿市村支部书记徐良全弄虚作假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2016年11月,徐良全因投资缺乏资金,利用职务便利,以存在智力缺陷的贫困户徐某的名义,违规办理扶贫小额贷款并供自己使用。同时徐良全与徐某父亲商定贷款本金和利息由徐良全负责偿还,并按期向徐某分红,后因徐良全投资失败未支付分红款。2022年1月,徐良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来源:渠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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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匿名  发表于 2022-8-13 13:52:42 | 来自四川
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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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8-13 15:27:2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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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8-13 17:32:0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苍蝇的危害高于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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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8-13 22:52:2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严惩不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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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8-14 21:55:4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福建
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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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8-14 22:20:2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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