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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渠县城区实行疫情防控临时交通管制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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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5-15 22:58:00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关于在渠县城区实行疫情防控临时交通管制的通告



       为做好区域核酸筛查工作,排查风险隐患,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市、县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结合我县疫情防控实际,经县委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在渠县城区范围内,实施以下疫情防控临时交通管制,现予以通告:


     一、实施时间。
     5月16日06: 00至18: 00。

    二、实施范围。
     渠县城区(渠江街道、渠南街道、天星街道)范围内,居民除就医等特殊需求外,非必要不出门、不进入公共场所(公共区域)。参与社会保障工作的凭已采样凭证通行。


    三、管制措施。
    除保障城市运行的救护车、消防车、物资保障车、警车和经批准的车辆外,班线车、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全部暂停运营,社会车辆一律不得上道路行驶。


    四、其他事宜。
    望广大市民朋友相互告知,主动配合做好交通管制工作,非必要不出行。凡违反本《通告》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渠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5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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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5-16 16:03:3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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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5-17 06:52:5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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