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胆子太肥了,渠县居然有人种罂粟……警方已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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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23 19:31:41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阳光明媚、雨量充沛

春暖花开、万物生长

各种美景奔你而来

有些花却不是你想种就能种滴

用来观赏也不行!

大家没猜错,它就是——

毒品原植物“罂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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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

又到了罂粟开花结果的时节

↓↓↓

“春暖花开,禁种铲毒正忙时”







4月16日

渠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和天星派出所

在一处荒地

发现毒品原植物——罂粟

民警第一时间进行铲除

经清点共计50余株

相关违法行为人正在排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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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罂粟,民警有话说:






罂粟带来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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罂粟是提取毒品海洛因的主要毒品源植物,长期应用容易成瘾,慢性中毒,严重危害身体,成为民间常说的“鸦片鬼”。严重的还会因呼吸困难而送命。它和大麻,古柯并称为三大毒品植物。所以,我国对罂粟种植严加控制,除药用科研外,一律禁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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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结果表明,人们长期食用添加了罂粟壳的食品,会出现发冷、出虚汗、乏力、面黄肌瘦等症状;严重时,可能对神经系统、消化系统造成损害,甚至会出现内分泌失调等症状,最终上瘾,具有潜在的吸食毒品的倾向,给社会造成了极坏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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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罂粟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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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

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二条: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运输、买卖、存储、使用少量罂粟壳的。

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渠县公安提醒@你

珍爱生命  远离毒品

禁毒铲毒  人人有责

种毒违法  种毒必铲  种毒必究

如发现周围有种植罂粟的违法行为

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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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23 20:24:2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看到也不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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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24 09:41:4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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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匿名  发表于 2022-4-24 16:53:24 |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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