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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大恶极!达州发生一起恶性案件,男子奸淫并杀害2名女童一审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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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26 14:18:23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2021年3月25日下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在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不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审被告人蒋某某强奸、故意杀人、盗窃抗诉、上诉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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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树江担任审判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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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冯键(中)出庭履行职务

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17日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蒋某某于 2018年12月22日潜入两名农村留守未成年幼女的家中,采用掐颈等暴力手段,先后对年仅4岁、6岁的两名未成年人进行奸淫。为防止二被害人哭闹,罪行败露,后又用菜刀弯刀砍击、沉溺等方式杀害被害人,并盗走人民币6205元和手机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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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图片

一审判决以被告人蒋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宣判后,检察院对蒋某某的强奸罪提出抗诉,蒋某某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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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出庭

四川高院受理后,依法组成了由院长、二级大法官王树江担任审判长的五人合议庭进行办理。合议庭充分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依法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召开庭前会议,就非法证据排除、案件争议焦点、庭审示证方式等听取了检辩双方意见。

庭审中,合议庭组织检辩双方围绕本案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强奸罪量刑是否畸轻、故意杀人罪量刑是否适当等问题进行了全面调查和充分辩论,听取了原审被告人蒋某某的最后陈述意见,并当庭宣读有关评议意见。

鉴于本案案情重大,合议庭决定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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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26 14:18:2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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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26 14:26:4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必须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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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26 14:54:4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这种人千刀万剐,没有人性,留在世上丢他爹妈的脸,不如自己一头撞死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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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26 15:20:3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必须死刑,这种人,大没有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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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26 15:44:4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支持严惩凶手,罪大恶极,必须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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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26 16:05:2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狗东西,还敢上诉,直接弄死他,太没人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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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26 16:55:0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不杀,不以平民愤,尽快枪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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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26 18:50:0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8楼
不杀,不以平民愤,还必须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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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26 18:53:0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罪大恶极,必须严惩,金经济赔偿损失,弄得他狗日的倾家挡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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