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达州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达州市税务局关于2021年度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有关事宜的通知》(达市医保发〔2021〕2 号)文件精神,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另行设立了窗口缴费期,请未参保缴费的群众抓紧时间办理。
一、窗口缴费期:未在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期(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25 日)办理参保缴费的,可在窗口期办理参保缴费。窗口期为2021 年1月11日至2021年2月28日。
二、缴费标准:个人缴费280元,财政补助550元。
三、缴费渠道:保持不变。
四、待遇享受:在集中参保缴费期结束后(即2020年12月25日后)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从缴费之日起30日后享受当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