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是太恶心了 渠县一家串串店 为了节约成本 “提炼”客人吃剩的火锅锅底油 制作成“新”的锅底油 周而复始给客人食用 这个老板,你是不是忘了因制作“地沟油” 才被判刑的那个渠县火锅店老板了?
“这是客人吃过的油,你们不倒掉,存在这个盆里干什么?”8月4日22时许,渠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联合城南派出所民警在城南辖区进行日常工作巡查时,发现某串串店厨房里有异常。 厨房洗碗池旁的铁桶里装满了浑浊不清、略带异味的油,上方的一个大漏勺还粘附着食物残渣,现场民警警觉到串串店疑似在利用客人吃过的剩油,加工制作“老油”。
民警向店主何某了解情况,何某却支支吾吾,民警立即对现场进行查封,并将何某依法传唤至办案中心询问。 经查,今年3月,何某为了节约成本,将客人吃剩下的锅底油倒入铁桶内,待存到一定数量再舀出顶部的油进行熬制,过滤掉菜渣等,每天可重新制作出10余斤“老油”。然后将熬制成的“老油”加上牛油等食材做成“新”的锅底油,供客人食用,周而复始。
目前,犯罪嫌疑人何某明知使用“老油”有损人体健康,为获取更大利益而故意为之,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已被依法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今年5月的新闻,有个渠县火锅店的老板做地沟油遭起了的,硬是不长记性,来复习一下。 2018年底以来,刘某在独资经营渠县渠江镇某土灶老火锅店期间,为节约成本和给火锅增香,每天将消费者吃剩的火锅底料,通过过滤、静置分离出油脂后,再放入牛油、色拉油、豆瓣、大葱、生姜等佐料进行熬制,炼制成“地沟油”(俗称“老油”)。
尔后,刘某便在每个售出的火锅锅底中加入一勺“地沟油”…… 经证实,自案发前,刘某销售含有“地沟油”的火锅锅底529锅(价值3000元以上),对众多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造成侵害,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渠县检察院对渠县渠江镇炼制使用“地沟油”火锅店老板刘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经审理,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罚金1万元,同时,判令刘某支付惩罚性赔偿金3万元,并在市级以上媒体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 来源 | 云达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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