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下一页
返回列表 发新帖

8月1日起国家再次提高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0-7-30 09:09:19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6471effe380020719d1e14f0c7d5e0cf.png 据退役军人事务部官网7月29日消息,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日前发出通知,再次提高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

从2020年8月1日起,伤残人员(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三红”(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退役军人、农村籍老义务兵、烈士老年子女等生活补助,按平均10%的标准继续提高。其中,对在乡老复员军人的生活补助标准适当予以倾斜。


渠县网 - 论坛版权1、本主题所有言论和图片纯属会员个人意见,与本论坛立场无关
2、本站所有主题由该帖子作者发表,该帖子作者与渠县网享有帖子相关版权
3、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转载或引用本文时必须同时征得该帖子作者和渠县网的同意
4、帖子作者须承担一切因本文发表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5、本帖部分内容转载自其它媒体,但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6、如本帖侵犯到任何版权问题,请立即告知本站,本站将及时予与删除并致以最深的歉意
7、渠县网管理员和版主有权不事先通知发贴者而删除本文

发表于 2020-7-30 10:17:2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7-30 10:17:4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7-30 17:54:5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有付出就有回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7-30 19:46:3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7-30 21:32:0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7-30 22:22:5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赞赞赞赞赞赞赞赞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7-31 04:57:1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7-31 06:18:5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为祖国贡献六年多现生病了什么补特都没有,真让人心寒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7-31 10:04:3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赞赞赞赞赞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返回顶部快速发帖快速回复上一主题下一主题返回列表APP下载
关于我们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联系我们
帮助中心
网友中心
购买须知
支付方式
服务支持
资源下载
售后服务
定制流程
关注我们
官方微博
官方空间
官方微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