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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你有关!民法典诞生!离婚、居住、霸座、高空抛物…都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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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4 10:13:59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通过!”

2020年5月28日15时08分

共和国法治建设

迎来了历史性的一刻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宣告中国“民法典时代”正式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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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将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现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

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

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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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摄图网500843515


每个人的每项权利

在每时每刻都受到民法典的保护

从出生到死亡

过日子所遇到的所有细碎问题

民法典都会照顾到

难怪有人说

民法典是一部慈母般的法律


从胎儿开始享受百般关爱


强化对胎儿利益的保护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标准

从10岁调整为8岁

宣示对弱势群体的特殊保护

规定成年监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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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摄图网500691403

规定: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新设居住权规定


增设专章规定居住权

保障“居者有其屋”

为老人、小孩等弱势群体

提供最低居住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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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本地宝小培

规定: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设立离婚冷静期


在民法典编纂的最后冲刺阶段

产生了许多热门话题

其中一个大家普遍关注的点便是

“离婚冷静期”

不过,最终民法典表决通过

“30天离婚冷静期”并未作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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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摄图网400889716

规定: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

“冷静期”制度并不适用所有的离婚情形,发生家暴或婚内出轨现象,确实导致感情破裂,到法院去离婚的话,就没有所谓的“冷静期”适用问题。立法者在规定很多制度时,会对多种利益有所考虑,不会维护一种绝对自由,因为这种自由其实会对其他权益或利益构成影响。



界定夫妻共同债务


离婚时

夫妻双方的债务该怎么认定?

是共债共签还是单方举债共同偿还?

民法典吸收了现行司法解释的有效做法

规定夫妻共同债务

需要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

或者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

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否则不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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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摄图网400162513

规定: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维护小区业主合法权益


在实际生活中

有些物业服务人员

采取断水、断电等暴力方式催收物业费

严重影响了业主的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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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图虫网255104332856557708

规定:

民法典明确禁止物业服务人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物业擅自改变小区公共部分用途

利用外墙、电梯张贴广告

却不知营利去向何方……

实践中物业公司侵害业主权利的问题

这次民法典也进行了解决

规定:

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应当由业主共同决定;共有部分产生的收益属于业主共有。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




破解高空抛物坠物难题


近年来

高空抛物坠物事件造成的悲剧屡次发生

民法典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

并细化各方责任

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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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摄图网401543712


规定:

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针对地面塌陷伤人问题

作出规定


针对地面坍塌伤人的问题

民法典也作出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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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图虫网453537860699291672

规定: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禁止性骚扰


民法典再次完善了

防止性骚扰有关规定

将“文字、图像”纳入性骚扰的认定范围

不仅明确了性骚扰属于侵权行为

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还规定单位

负有预防、调查和处置的责任

规定:

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明确禁止高利放贷


近年来,“校园贷”“套路贷”等频发

高利贷问题引起广泛关注

民法典禁止高利放贷

解决因高利放贷导致的一系列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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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摄图网500871995

规定: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见义勇为免责


现实中因救人反被告的事件多次发生

“扶不扶”“救不救”一度困扰公众

民法典明确了侵权人和受益人的各自责任

同时也明确了见义勇为者依法不承担民事责任

有助于杜绝“英雄流血又流泪”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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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摄图网400157128

规定: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保护个人信息


数字化时代,个人信息如何保护?

面对人肉搜索、垃圾短信、电信诈骗等挑战

民法典确认和保障

与个人信息有关的人格权

并规定个人信息利用的基本规则

让个人信息使用有法可依

将有效遏制过度搜集个人信息的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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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摄图网400136345

规定:

处理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征得该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公开处理信息的规则;

(三)明示处理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 

(四)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个人信息的处理包括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



高铁霸座怎么治


针对高铁霸座

也有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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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摄图网400678445

规定:

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旅客无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级乘坐或者持不符合减价条件的优惠客票乘坐的,应当补交票款,承运人可以按照规定加收票款;旅客不支付票款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


从呱呱坠地享受百般关爱

到两鬓如霜儿孙绕膝

从清晨迎接第一缕阳光

到下班回家休息打开电视

我们时时刻刻都在与民法打交道

受法律规制,受法律保护

-END-

来源:成都本地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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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笑的人运气不会太差
发表于 2020-6-4 15:41:25  | 显示全部楼层 | IP未知
维护小区业主合法权益,这一条,真的能实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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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4 15:56:1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业主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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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4 21:14:5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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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4 22:57:0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赞赞赞赞赞赞赞赞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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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5 07:29:2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要有规矩才有方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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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5 10:39:1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点赞!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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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5 11:35:3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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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5 11:36:4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属于我的自己的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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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5 18:51:4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有法许多事都不是难事啦!本部民法更加人文化,比如离婚冷静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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