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下一页
返回列表 发新帖

货车司机竟当着交警的面“放水”,可惜交警绝不会对你“放水”!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0-1-3 16:34:13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货车超限超载

不仅严重损坏公路和桥梁等基础设施

也威胁着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还是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

640?wx_fmt=gif

这样的超载,你怕了吗?

640?wx_fmt=png

令人失望的是

在交警部门的严厉打击处罚之下

仍然有部分车主和驾驶人为利益所驱动

依旧无视交规严重超载运输

渠县竟然再现“百吨王”

640?wx_fmt=jpeg

640?wx_fmt=gif

2019年12月30日晚

渠县交警大队联合涌兴派出所

对辖区货车进行安全大检查时

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缓缓驶来

司机的迟疑让民警起了疑心

民警上前示意其靠边接受检查

并将该车带往过磅站过磅

640?wx_fmt=jpeg

在现场检测时

民警哭笑不得的发现

原本在第一次磅检中显示重量为116.24吨的货车

竟奇迹般地在磅秤中又显示重量为115.58吨

该车竟快速的减轻了近一吨的重量

民警立即进行了现场检查

原来

该货车驾驶员罗某知道自己严重超载

在磅站下车后趁民警不注意

竟偷偷打开了货车的水箱放水

想减轻点重量

......

经检测

该车核载49吨

实载116.24吨

属货车载重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的违法行为

驾驶员罗某被处以罚款1500元

记6分的处罚

交警大队还将按照“一超四罚”的要求

将该违法行为抄告到相关单位

对该运输企业进行处罚

640?wx_fmt=jpeg

联合检查当晚

民警共查获货车超载5起

640?wx_fmt=gif

渠县公安提醒

多一分重量

多一分危险

莫让货车变“祸车”

奉劝各位“老司机”

敬畏生命中不能承受之重!

对于交通违法行为

渠县公安必将

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教育一起

绝不“放水”

640?wx_fmt=jpeg

编辑:张旭梅、张丽娟




渠县网 - 论坛版权1、本主题所有言论和图片纯属会员个人意见,与本论坛立场无关
2、本站所有主题由该帖子作者发表,该帖子作者与渠县网享有帖子相关版权
3、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转载或引用本文时必须同时征得该帖子作者和渠县网的同意
4、帖子作者须承担一切因本文发表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5、本帖部分内容转载自其它媒体,但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6、如本帖侵犯到任何版权问题,请立即告知本站,本站将及时予与删除并致以最深的歉意
7、渠县网管理员和版主有权不事先通知发贴者而删除本文

爱笑的人运气不会太差
发表于 2020-1-3 22:00:4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我只想知道一超四罚的最终结果,希望楼主续继关注发布处理结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1-3 22:57:2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哎,其实谁都不想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1-3 23:01:1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值得学习,值得表扬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1-3 23:16:5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罚得太轻了,应该罚16000元,扣12分。终身禁驾。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1-3 23:41:4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安逸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1-4 05:53:1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1-4 06:16:5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1-4 23:33:4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值得表扬,值得学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1-5 04:10:5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应予以重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返回顶部快速发帖快速回复上一主题下一主题返回列表APP下载
关于我们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联系我们
帮助中心
网友中心
购买须知
支付方式
服务支持
资源下载
售后服务
定制流程
关注我们
官方微博
官方空间
官方微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