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和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多渠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工作要求,渠县根据《渠县经济适用住房公开销售方案》(渠府办〔2019 〕130号)文件精神,启动了2019年经济适用住房申购及审核工作。
经社区预审、乡镇复审,县住建局会同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局、县征补局、县房管局、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等部门进行了联合会审,认定本次经济适用住房申购家庭共315合格,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截至1月6日,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公示期间如对上述人员购买资格持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县住房保障办公室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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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达州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