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渠县QCX201701 QCX201702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权
拍卖出让公告
渠公共资土告字[2018]05号
经渠县人民政府批准,渠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QCX201701、QCX201702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渠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委托对以上宗地组织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宗地位置 | 出让面积 (m2)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土地开发程度 | 规划指标要求 | 拍卖起叫价 (万元) | 增价幅度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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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商业面积比重 | 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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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CX201701 | 渠江镇两路社区 | 35455 | 住宅兼容商服 | 商服40 住宅70 | 净地 | ≤2.5 | ≤30﹪ | ≥35﹪ | ≤5﹪ | 详见渠住建函[2018]2号 | 13300 | 20万元或20万元的整倍数 | 10700 | QCX201702 | 渠江镇两路社区 | 42432 | 住宅兼容商服 | 商服40 住宅70 | 净地 | ≤2.5 | ≤40﹪ | ≥25﹪ | ≤40﹪ | 详见渠住建函[2018]2号 | 16000 | 20万元或20万元的整倍数 | 13000 | 二、土地开发程度
土地开发程度“净地”。“净地”仅指交地时县人民政府完成宗地内地上建(构)筑物、附着物等征收安置补偿工作,不含场地平整。
三、竞买主体资格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可以单独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但出让文件中有特殊要求或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四、确定竞得人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政府设有底价,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不低于政府出让底价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拍卖出让文件的取得
申请人可于2018年6月21日9时30分前(节假日除外)到渠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受理股获取拍卖出让文件,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凡参与竞买的申请人须对本公告、出让文件、宗地详情全面了解、完全接受、不持异议。
六、申请文件递交及资格审查
申请人须于2018年6月21日9时30分前(节假日除外)向渠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交书面竞买申请。本次拍卖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等竞买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到账截至时间为2018年6月21日9时30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渠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将在2018年6月21日11时前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
七、拍卖时间及地点
1.拍卖时间:2018年6月21日11时
2.拍卖地点:渠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1室(渠县渠城东区天星镇冠子路18号)举行。
八、竞买保证金缴纳账户
1.账户名:渠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开户行1:工商银行渠县支行
账 号:2317579129022155837
3.开户行2:建设银行渠县支行
账 号:51001756336059456789
4.开户行3: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渠县支行
账 号:024105000120010000144
5.开户行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渠县支行
账 号:951005010001978900
九、出让人与竞买受理单位
1.出 让 人:渠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地址:四川省渠县渠江镇和平街54号
联 系 人:胡先生 孙先生
联系电话:0818-7213533
2.竞买受理单位:渠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四川省渠县渠城东区天星镇冠子路18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刘先生
联系电话:0818-7215650
渠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18年6月1日
(审核领导:王瑞 供稿人:李道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