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新帖

未划分的集体荒地属于集体还是属于个人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7-10-4 00: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尊敬的王县长:
您好!
我是三汇镇重石村三组的村民。我向你咨询一个问题:未划分的集体荒地属于集体,还是属于个人?我们社里有人说某块土地是他多年前开荒种过粮食,所以这块土地属于他私人所有。他这种说法合理吗?未划分的荒地就竟属于集体,还是属于种过粮的人?望回复!

渠县网 - 论坛版权1、本主题所有言论和图片纯属会员个人意见,与本论坛立场无关
2、本站所有主题由该帖子作者发表,该帖子作者与渠县网享有帖子相关版权
3、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转载或引用本文时必须同时征得该帖子作者和渠县网的同意
4、帖子作者须承担一切因本文发表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5、本帖部分内容转载自其它媒体,但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6、如本帖侵犯到任何版权问题,请立即告知本站,本站将及时予与删除并致以最深的歉意
7、渠县网管理员和版主有权不事先通知发贴者而删除本文

发表于 2017-10-4 00:30:2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网民朋友:
您好!您于2017年10月4日致信县长信箱,咨询本组村民在未划分的集体荒地上开荒种粮后,归属权是集体还是个人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我国对荒地、荒山的政策是“谁开垦、谁受益”的原则,在不改变土地所用权和使用权的基础上,开荒种粮取得的收获法律并不禁止,如果这些原属集体的荒山、荒地在被征用、征收时,对开垦者的投资部分及青苗补偿归个人,土地补偿归集体,由集体来决定分配方式。即土地所有权归集体,使用权归开荒者。
如您仍有问题需要反映,请直接来信来电与三汇镇联系(0818-8872811)。
三汇镇管理员
2017-10-12 16:29:4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返回顶部快速发帖快速回复上一主题下一主题返回列表APP下载
关于我们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联系我们
帮助中心
网友中心
购买须知
支付方式
服务支持
资源下载
售后服务
定制流程
关注我们
官方微博
官方空间
官方微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