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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介机构、网站(APP)及个人代办住房公积金业务的警示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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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0-15 15:51:35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近日,社会及网络上出现“公积金贷款”、“公积金提取”等宣传广告,为维护广大缴存职工合法权益及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声誉,现声明如下:

中心未与任何中介机构、网站(APP)及个人开展公积金贷款、提取等业务合作。住房公积金贷款为个人住房贷款,任何以公积金名义开展的其他个人消费贷款均与中心无关。中心历来重视对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的打击,发现提供虚假资料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的,及时移交司法部门处理,通报骗提、套取职工单位,并按相关规定将该缴存职工纳入“黑名单”管理。

广大缴存职工如需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等业务,请前往中心业务网点办理或登录中心门户网站网上业务大厅、中心微信公众号(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办理。如需咨询请拨打政务服务热线12345。

特此声明!


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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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0-15 21:06:5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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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0-15 23:07:4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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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0-16 00:37:0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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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0-16 20:51:3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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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0-18 09:34:3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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