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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媒看四川丨达州:强化公益诉讼 保护红色旧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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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初夏时节,阳光透过修缮一新的木格窗,洒在四川省达州市宣汉县一座古朴的院落。这个院落,是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曾是红军某部的指挥部旧址。如今,这里草木青葱、屋梁坚实、墙体整洁,展览柜中的照片与实物历史脉络清晰。20多名中学生聚坐在一起,静静聆听讲解员讲述90多年前发生在这里的故事。

然而,几年前,这里曾是另一番景象。2024年初,宣汉县几名老党员步履匆匆来到检察机关,拿出一沓照片,语气焦急:“检察官同志,快看看吧,再这么下去,文物就要没了!”照片里,是一栋饱经风霜的木结构老屋。墙体开裂出巴掌宽的缝,房顶的瓦片残缺不全。

达州市人民检察院“巴山红·益公理”公益诉讼办案团队的检察官王刚和同事迅速赶到现场,看到这里主梁明显倾斜,土墙出现裂缝;雨水顺着屋顶滴下,在地面洇出片片霉斑;屋里电线如蛛网般缠绕,柴草杂物堆积,生活用火的痕迹明显。这不仅是一座危房,还可能随时因失火而被付之一炬。

现场勘查、无人机取证、调阅文史资料、走访知情群众……检察官迅速固定证据,并依法向主管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协同履职,立即启动抢救性保护。

然而,检察建议发出后,整改却一度陷入僵局。主管职能部门认为,产权不清、住户未搬迁,专业修缮无法进场,首要责任在属地政府;当地镇政府则觉得,文物保护是主管职能部门的法定职责,专项资金的申请、修缮方案的制定,当地镇政府“无能为力”。多方沟通无果,时间不断流逝。

“公益诉讼,不能止于文来文往。当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受损时,诉讼是必要且刚性的监督手段。”多次协调无果,宣汉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保护红色文物,是法定职责,也是历史责任。产权纠纷不能成为当下履职不力的‘挡箭牌’;职责存在交叉,更需要主动向前一步的担当。我们守护的不仅是一处建筑,更是这片土地不可再生的红色资源!”检察官向主管职能部门负责人表示。

一纸诉状,敲响了法治的警钟,也按下了整改的“加速键”。诉讼期间,检察官的工作并未停下。他们再次将各方召集到一起,地点就选在旧址颓败的院墙下。“请大家看看这道裂缝,听听老百姓的呼声。我们讨论的不是职责划分,而是如何共同守住这份红色记忆。”王刚说,在法律监督压力和情感共鸣下,僵局终被打破:当地镇政府主动牵头,成立专班,耐心细致地开展产权梳理和住户搬迁动员;县文旅部门立即委托专业机构制定修缮方案,并申请专项保护资金。

不久后,施工队进场。支护、落架、更换朽木、重做防水、安装消防和安防系统……修缮工作全面展开。

达州市地处川陕革命根据地,留存多处红色旧址和文物。“保护红色文物,既要办好一案、修复一址,更要治理一片、守护一脉。”达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赖权宏介绍,自2024年底起,达州市检察机关系统开展红色文物和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截至目前,专项监督已推动整改各类问题20余处,协调争取保护资金320余万元,打造了一批生动的党史学习教育课堂。

(于蒲、付成家参与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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