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人民警察授旗仪式上的训词精神,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坚决贯彻县委“331”发展战略和市局“1335”总体工作思路,深入践行县局“13357”工作思路,全力推进渠县公安事业发展和队伍建设,积极迎接全国第36个“110宣传日”和第二个“中国人民警察节”的到来,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激励和引领带动作用,集中展示渠县公安广大民、辅警的良好精神风貌,渠县县委县政府在全县公安机关开展“宕渠卫士”评选活动!
他们,是奋战在渠县公安各条战线上的模范先锋,是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宕渠铁军,是维护社会安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舍小家顾大家、无私奉献的公安民警,他们,就是我们心中的宕渠卫士!
活动中,按照政治过硬、服务人民、成绩突出、群众认可的标准,紧密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经过层层推荐、综合评议,县公安局确定了20名民警、20名辅警作为宕渠卫士的候选对象,根据工作业绩、群众评价等,结合宣传展示和投票情况,最终从中选出10名民警、10名辅警为宕渠卫士,在1月10日的“人民至上110 勇毅护航新征程”主题宣传活动仪式上进行隆重表彰!快来为你心中的宕渠卫士打Call吧!
黄子宸,男,24岁,中共党员,渠县公安局李渡派出所民警。该同志参加公安工作以来,爱岗敬业,履职尽责,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安保维稳工作中,他不畏酷暑走遍了辖区所有社区和行政村,入户走访3000余人次,采录“一标三实”信息4000余条,开展反诈、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疫情防控宣传等20余场次,排查安全隐患20余起,实现了辖区“零事故”目标。在抗洪抢险斗争中,他冲锋在前,安全转移受困群众200余人,为群众挽回损失价值70余万元;先后成功救下跳楼学生1名,帮助群众找回走失儿童3人、迷路老人4人,2次帮助求助群众找回丢失钱物,博得了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陈瑜生,男,37岁,中共党员,渠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技术室主任。该同志自从选择刑事技术工作以来从未退缩,始终以饱满的热情投身到本职工作中,很快熟练的掌握现场勘验工作,战斗在现场勘验工作的第一线。先后荣获嘉奖1次,市局三等功1次,优秀公务员2次,优秀党员1次。
董思利,女,25岁,中共党员,渠县公安局三汇派出所户籍民警。工作以来,她始终牢记人民警察的根本宗旨,坚持把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贯彻到为人民服务的每一个环节,始终以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任劳任怨、恪尽职守,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成绩。先后荣获嘉奖1次,优秀共产党员1次,通报表扬一次。
廖梁程,男,29岁,中共党员,渠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从一名普通刑警到情报副中队长,再到渠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他始终以对党对人民无限忠诚和对公安刑侦事业执着追求的精神,侦破多起有较大影响的案件,累计侦破刑事案件100余起,其中重特大案件20余起,抓获逃犯500余人,有力保障了全县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了辖区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先后荣获优秀公务员1次,个人嘉奖2次。
涂荟,男,38岁,中共党员,渠县公安局土溪派出所副所长。该同志长期战斗在公安工作前沿阵地,具有丰富的基层工作经历。先后参与特大黄金被盗案、跨省系列电信诈骗案等一大批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刑事案件的侦破和对首要犯罪嫌疑人的抓捕工作,以“零伤亡零失误”的战绩,出色地圆满完成工作任务,曾被央视《天网》栏目、四川电视台《焦点》栏目采访报道。先后荣获个人三等功2次、嘉奖3次,获评优秀公务员、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政法干警各1次。
郑钦才,男,42岁,渠县公安局丰乐派出所教导员。他数十年如一日的奋战在公安岗位前沿,用实际行动诠释“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警察情怀,不论是在案件侦查,还是在矛盾纠纷、治安巡逻工作中,他始终对公安事业充满热枕并保持忘我的奉献精神,得到了各级领导及社会各界的认可。先后荣获嘉奖1次、优秀公务员3次、优秀共产员3次、2007年被刑警学院学员评委优秀学员干部、先进个人1次、被达州市公安干校评为优秀学员。
王飞宇,男,54岁,渠县公安局民警。从军装到警服,他用对党和人民的忠诚,坚守正义,严于律己,耐艰辛、守清贫、抗诱惑、经风雨,全力维护社会安定,充分体现了退伍不褪色的勇毅担当;他疾恶如仇,打击违法犯罪毫不手软,面对危险毫不退缩,在平凡的警察岗位上始终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服务宗旨,为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做出了积极贡献。先后获得个人嘉奖13次,先进个人6次,优秀共产党员2次,曾连续三年获得优秀公务员称号。
余伟,男,28岁,中共党员,渠县公安局渠江派出所副所长。该同志自参加工作以来,认真履行职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其个人的主观能动性、积极性,工作勤奋踏实,任劳任怨,顾全大局,团结同志,始终战斗在公安基层一线,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先后荣获优秀共产党员1次、优秀公务员2次、个人嘉奖2次。
张继鹏,男,31岁,中共党员,渠县公安局三汇派出所副所长。该同志2014年参工以来,始终数年如一日奋战在打击犯罪“第一现场”、维护治安“第一战线” 、服务群众“第一窗口”。先后荣获优秀公务员3次,优秀政法干警1次。
王丹,男,30岁,中共党员,渠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情报中队中队长。他多次参与省厅、市局情报分析,在实战上“经验丰富”,为全县重大案件侦破提供了重大支撑。其中参与的公安部专案组赴中缅边境打击电信诈骗背包客,扣押诈骗资金累计1000余万;参加的省厅专班研判打击渠县籍涉嫌偷越国边境罪嫌疑人60余人;并参与侦破多起重大电信诈骗案件,先后碾转全国90余个市州成功研判抓获打击电信诈骗300余人,挽回受害人经济损失200余万。先后荣获个人嘉奖4次。
刘洋飞,男,36岁,中共党员,渠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副大队长。自2008年参加工作以来,先后在达川区幺塘乡、达州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工作,2015年调入渠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从事街面巡逻、快反攻坚、维稳处突等工作。该同志充分发挥其专业优势,在每次处置突发事件中,冲锋在前、现场把控到位,在巡逻防控中,积极化解纠纷、矛盾调解到位。他屡次完成突击攻坚任务,为全县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良好的治安秩序奉献出了自己应有的力量。先后荣获个人嘉奖3次、优秀共产党员1次、优秀公务员1次、达州市公安局“十佳特巡警”1次。
易凯,男,33岁,中共党员,渠县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副大队长。先后在达州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渠县公安局看守所、鲜渡派出所工作,2019年任渠县公安局督察大队副大队长,他始终围绕社会评价工作抓督导、突出问题抓整治、违法违纪抓查纠、凝聚警心抓维权、履职能力抓督察,在他的努力工作下,圆满完成了县局党委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各项警务督察任务,确保了渠县公安队伍建设稳步前进。先后荣获优秀共产党员4次,嘉奖3次。
罗丹,男,40岁,中共党员,渠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民警。该同志长期在基层派出所工作,2019年调入情报大队,在全国公安机关部署的专项行动考核中,渠县公安局情报信息大队连续荣获市局排名前三的好成绩。十年磨一剑,从警十七年来,罗丹同志用自己的行动,忠实践行着入警时献身公安工作、为人民服务的铮铮誓言!不断用创新的思维为公安工作添砖加瓦,做出更大的贡献。多次被市、县局嘉奖,记个人三等功一次,优秀公务员3次。
胡松,男,38岁,中共党员,渠县公安局涌兴派出所副所长。13年从警生涯里,先后多次获个人三等功、优秀公务员、优秀共产党员、个人嘉奖等表彰奖励,是群众爱戴、同事认可、组织放心的优秀公安民警代表。
谈德平,男,26岁,中共党员,渠县公安局文崇派出所民警。该同志到文崇派出所利用短短一年时间,对群众熟知率达到80%以上,辖区内部单位、企事业和重点列管人员熟知率达100%,“一标三实”信息采录工作中,共完成基础信息采集录入1000余条。先后荣获个人三等功1次,通报表扬1次,优秀公务员1次,优秀共产党员1次。
邓海权,男,26岁,中共党员,渠县公安局望溪派出所民警。该同志2018年参加工作以来,扎根基层,承担派出所内勤、交通、消防、案侦等多岗位工作。配合县局交警中队针对辖区货车超载、电瓶三轮车载客等顽疾,多次开展针对性查处。在检查指导辖区单位企业做好消防工作的同时,多次和镇政府分管领导及社区干部一起研究消防工作,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先后荣获嘉奖1次,优秀公务员1次。
何佩泉,男,24岁,渠县公安局有庆派出所民警。自2019年参加工作以来,该同志参与办理刑事案件10余起,行政案件80余起,打击处理违法犯罪嫌疑人100余人,帮助孤寡、走失人员10余人,帮助老年人、失主找回财物价值约10000余元,劝回缅北涉诈人员10余人。
陈竹,男,23岁,中共党员,渠县公安局渠江派出所民警。该同志参工以来,时刻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一直坚持“群众事 无小事”的原则,始终以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为工作成效的衡量标准。工作之余沉入社区,与社区干部、网格员共同开展开展社区基础工作,得到了辖区群众的一致认可。
谢靖,女,28岁,渠县公安局行政审批股副股长。先后在达州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静边派出所、行政审批股工作。先后荣获先进个人1次,嘉奖1次。
全天强,男,39岁,中共党员,渠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副所长。入警19年,他忠诚地履行着一名共产党员、公安民警的神圣职责,凭着对党、对人民、对公安事业的无限忠诚和满腔热情,凭着坚定的政治立场、一流的业务素质和任劳任怨的工作本色,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默默奉献,用满身辉煌践行着人民警察为人民的庄严承诺。多次获得县局的嘉奖以及“优秀公务员”、“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郭灿,男,现年28岁,渠县公安局土溪派出所辅警。该同志自2018年参加公安工作以来,一直将纪律意识贯穿到工作生活中,不仅是从小事做起,点滴做起,严格要求自己,更在日常生活中注意遵守各项规则制度,每一天上下班,每一次接处警,每一次接待群众,都做到严格规范,坚持精益求精,不断提高对自身的要求。工作中经常深入群众,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不断紧密警民关系,时时处处修身正己,规范言行,踏实干事,清白从警,受到了派出所领导、同志和辖区群众的一致好评。
李雪梅,女,现年37岁,渠县公安局贵福派出所辅警。该同志自2019年参加公安工作以来,始终坚持严格要求自己,勤奋努力,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对工作尽职尽责、任劳任怨,出色的完成各项任务。主动参与抗洪抢险、法制宣传、禁毒宣传、电信诈骗宣传等一系列的工作,不论外勤还是内勤,有需要的地方都会有她的身影,工作上随叫随到,不推脱,她用满腔热情积极工作,认真完成每一项任务,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李囿,男,24岁,渠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辅警。该同志自2019年参加公安工作以来,立足本职工作,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思想上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知识,不断提升自身政治思想,加强自身工作能力;工作中积极向上,认真服从工作安排,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主动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生活中勤奋努力,刻苦学习文学知识,不断提升自身文化素养。在他从事的警务保障工作中,每次都做到了完美,得到了全局同志的高度认可。
张天淼,男,24岁,渠县公安局法制大队辅警。该同志自2018年参加公安工作以来,努力学习,认真请教,在法制部门已成为了一个好帮手。该同志在工作中主动、认真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在法制岗位上,遵章守纪,保守秘密,坚决做到不该看的不看,不该问的不问;在他协助的执法办案区的管理中不怕苦、不怕累,认真完成本岗位各项工作任务,得到了全局民警高度认可和赞扬。曾荣获个人五等奖1次。
岳武威,男,31岁,渠县公安局行政审批股辅警。该同志自2014年参加公安工作以来,始终立足本职工作,政治立场坚定,时刻怀着高度的自觉性,认真办好所有工作。作为一名渠县公安局行政审批股的户籍辅警,主要工作就是配合户政的领导、协助户籍民警受理各种户籍业务,多年来,他严格要求自己,摆正工作位置,始终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努力提高自我,履行好岗位职责,已成为了本部门的一个业务好手。曾荣获先进个人1次,个人五等奖两次。
吴国超,男,37岁,渠县公安局临巴派出所辅警。该同志自2007年参加公安工作以来,始终把“讲政治、讲规矩、讲担当、讲自觉”作为工作准则,把群众满意度和业绩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唯一标准。他立志当好党和人民的“螺丝钉”,对上级布置的工作和任务从来不打折扣,不讲条件,始终保持了良好的政治本色和四个铁一般的公安标兵形象,忠诚地履行着公安辅警的神圣职责,起到了良好的辅警党员带头模范作用。2016年度被评为优秀警务辅助人员。
王婷,女,29岁,渠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有组织犯罪侦查中队辅警。该同志自2014年参加公安工作以来,始终坚持“人要精神、物要整洁、说话和气、办事公道”的原则,认真倾听报案人员和困难群众的诉求,帮助民众解决困难,对报案群众思想上出现的情绪波动能够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掌握、及时协调、及时鼓励,坚持职业道德养成教育,消除当事人心里障碍,已成为了困难群众的好朋友。曾荣获个人五等奖一次。
刘扬,女,31岁,渠县公安局渠江派出所辅警,该同志自2014年参加公安工作以来,一直在渠江派出所担任内勤,面对所内工作量大、任务重、人手少的现状,作为一名警务辅助人员,她从没有懈怠、苦恼过,也从没有降低工作要求和标准,始终保持旺盛的斗志和良好的精神状态,全心全意地为全所做好后勤保障工作,虽然工作很繁琐,但她从不畏惧,经常加班加点,不仅将自己的工作做的很出色,还鼓励新同事共同进步。正是这样脚踏实地,任劳任怨、以身作则的奉献精神,让她得到了办事群众和全所上下的一致赞扬。先后荣获个人五等奖4次。
李欣,女,25岁,渠县公安局指挥中心辅警。该同志自2019年参加公安工作以来,面对复杂繁琐的办公室工作,她一直严格要求自己,刻苦专研,兢兢业业;面对繁琐而又单调的工作,她表现出极大的耐心和毅力,虚心向老同志学习请教,吸取他们好的工作经验,不浮躁,积极培养“埋头苦干的实干精神,精益求精的敬业精神,甘于清贫的奉献精神,不断进取的创新精神”,力求每项工作高标准开展,得到了各级领导一致认可。
武小鸿,女,30岁,渠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辅警。该同志自2014年参加公安工作以来,先后在派出所、机关部门工作,不管是在基层派出所还是出入境管理大队,她都认真工作,始终牢记职责,心系群众,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使命感竭诚服务群众,她协助民警时常与我县常住外国人和辖区宾(旅)馆沟通、实地走访、电话回访,严格落实外国人实名制,适时提醒在渠外国人遵章守法。她热心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服务群众并获得群众的好评。曾荣获嘉奖1次。
杨浩,男,25岁,渠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辅警。该同志自2019年参加公安工作以来,经过组织的培养和自身的严格要求,已经成长成为一名政治思想坚定、专业素质过硬、作风纪律严谨、任务完成出色的优秀特警队员。2021年,荣获辅警五等奖一次。
龚大侠,男,31岁,渠县公安局清溪场派出所辅警。该同志自2018年参加公安工作以来,一直在基层派出所工作,忠诚于党,服务于民,在日常的生活工作中,用实际行动履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为民解忧,严打犯罪,用辛勤的付出保证了辖区治安的稳定。
李佳松,男,26岁,渠县公安局岩峰派出所辅警。该同志自2020年参加公安工作以来,一直任劳任怨,勤勤恳恳。始终把群众放在首位,把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在抗洪抢险中协助转移人员3000多人,挽救店铺20余家,得到群众一致认可和高度表扬。
李亮,男,24岁,渠县公安局李渡派出所辅警。该同志自2019年参加公安工作以来,思想过硬,素质过硬,积极加强政治学习,不做思想迂腐之人,作为警务工作的辅助执行者,他爱岗敬业 ,尽职尽责,干一行爱一行,坚守自己的工作岗位,履行好了自己的应尽职责和义务。曾荣获个人五等功一次。
杨敏,男,24岁,渠县公安局巨光派出所辅警。该同志自2018年6月参加公安工作以来,在工作上兢兢业业,克己奉公,始终保持敬业恒心,坚守本职工作,勤奋好学,业务水平不断提高,协助解决了辖区群众各类疑难问题,得到所领导及辖区群众的一致好评。曾荣获通报表扬一次。
杨宏钦,男,20岁,渠县公安局天星派出所辅警。该同志自2020年6月参加公安工作以来,从事基层基础工作,逐门逐户开展信息采集,实现了对“一标三实”工作的“底数清、情况明”,他凭着对公安事业的无限忠诚和满腔热情,凭着坚定的政治立场、一流的业务素质和任劳任怨的工作本色,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默默奉献,用青春和汗水展现了公安辅警的良好形象,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公安辅警的为民情怀。
赵林月,女,23岁,渠县公安局指挥中心辅警。该同志自2021年参加公安工作以来,态度端正、认真负责、爱岗敬业、服从安排,对本职工作兢兢业业,锐意进取,乐于助人,关心同事,与同事们相处融洽,能严格遵守岗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能认真完成领导交付的各项任务。曾荣获先进个人1次。
赵敏,男,30岁,渠县公安局宝城派出所辅警。该同志自2019年12月从事公安工作以来,一直扎根基层派出所,认真核查每一个基础人员信息,耐心协助调解每一起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他热衷于本职工作,严格要求自己,摆正工作位置,履行好岗位职责,得到了领导和群众的认可。曾荣获优秀中共党员1次。
李柯宏,男,29岁,渠县公安局李馥派出所辅警。该同志自2019年参加公安工作以来,爱岗敬业,扎实苦干,他协助部门圆满完成“一标三实”采集任务,在办理身份证、接处警、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时,对群众耐心细致、热情周到,他矢志不渝献身崇高公安事业的信心和决心,得到了各级领导的高度认可。
熊月,女,27岁,渠县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辅警。该同志自2014年参加公安工作以来,政治立场坚定、是非分明。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时刻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四句话十六字精神,始终坚持公安姓党原则,协助部门加强对辅警同事们在工作、生活、思想上出现的情绪波动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掌握、及时协调、及时鼓励,消除心理障碍,发挥了辅警正能量积极作用。曾荣获十佳警花;个人五等奖2次。 |
|